因工作需要,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面向全省公开招聘非在编医务科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对象范围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省。
面试
(二)招聘对象:符合全部招聘条件的未就业人员、已就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黑龙江公务员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学历学位受国家认可。
5.身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后续标准。
6.年龄要求:20至35周岁。
8.熟练使用计算机。
9.退役军人、二级以上医院2年医务科工作经历、执业资格范围为“外科”的执业医师优先。
(二)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详见《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人事考试中违纪处于禁考期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6.自考察之日起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人员。
7.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现役军人。
9.应当回避,见本文第四部分之(一);
10.按其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招聘岗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投递简历的方式进行报名,所有报名材料以原件扫描打包压缩后(压缩包请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邮箱(
3.其它。退役军人、二级以上医院2年医务科工作经历、执业资格范围为“外科”的执业医师笔试成绩加5分(不累计加分)。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由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等后续环节。体检合格方可进入考察、资格终审与确定劳动关系。
(六)资格终审与建立劳动关系
确定劳动关系前,由派驻纪检监督员或监审科对经上述程序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人员经中心院务会、支委会研究确定入职人员,并办理入职相关手续。
四、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严格实行回避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肃招考风纪
督促诚信报考,狠抓考风考纪,打击弄虚作假,严防违规舞弊,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把监管关口
对违反相应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招聘资格,若已被聘用则解除聘用。对违反相应规定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处理追责。
五、日程安排
(一)2024年3月20日发布公告。
(二)2024年4月10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进行资格审核。
(三)专业理论考试、面试、体检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及审核地点
联系人:赵勇联系电话:0838-2870551
地点: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德阳市华山南路二段461号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行政办公楼二楼202室人事科)
云南事业单位考试
附件:1.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2.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3.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已就业保证书
4.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未就业保证书
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4年3月20日